馬檳州撥款申請指南出爐 5月15日前需呈申請書
2009年03月16日 16:36 來源:中國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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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瑛與各委員宣布州政府撥款予學校的指南
中國僑網(wǎng)消息: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報道,大馬檳州政府華教事務協(xié)調(diào)委員會(協(xié)委會)主席章瑛日前透露,檳州政府撥款予華文小學、國民型中學及教會學校的申請指南出爐,她提醒有意申請的學校必須在5月15日前提呈申請書。
章瑛表示,希望有關申請的研究工作可以在6月15日完成。“協(xié)委會委員或是州議員將會到提呈申請的學?辈欤劣趯W校所獲的款項,將由州政府做最后決定!
“協(xié)委會將在近期把申請表格寄給全檳華小、國民型中學及教會學校,F(xiàn)今已經(jīng)有4至5所學校提呈申請,其中是培新小學、青草巷修道院中學、浮羅山背崇德小學及柑仔園修道院中學等!
此外,章瑛強調(diào),所有申請書及附上的資料必須以國文書寫,如資料原文不是國文,就需附上翻譯,以方便州財政司發(fā)放撥款。
據(jù)悉,在檳州政府2009年預算案內(nèi),共撥出850萬令吉予全檳學校提呈申請,其中450萬令吉予華小、國民型中學及教會學校申請;150萬令吉予州內(nèi)28所淡米爾學校;150萬予州內(nèi)10所人民宗教學校以及100萬予州內(nèi)5所獨中。
檳州政府華文小學、國民型華文中學及教會學校撥款申請指南
1、州政府將優(yōu)先考慮面對下列問題的學校之申請:
校舍破損及危險;
校舍及其他動產(chǎn)如家私及配備損壞、具危害性或嚴重破損。
2.設施及配備不足,即缺乏設施或器材包括教材等,并與以下情況有關:
現(xiàn)有學生人數(shù);
不久將來的預期學生人數(shù);
設施或配備的性質(zhì)及目標;
以及擴建校舍或獲取額外教材等的需要與迫切性。
【編輯:董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