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哀”給生者鼓勵與勇氣
2009年08月28日 15:11 來源:北京晚報
發(fā)表評論
讀了8月9日五色土副刊上的《為并蒂蓮志哀》一文,有朋友給我打電話說,怎么用的是“志哀”,而不是“致哀”?該不會是個錯別字吧!
從文字意義上看,“致”是送達的含義,“致哀”就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人某事的哀意,傳達的對象是確定的。而“志”是銘記、銘刻的含義,“志哀”就是以某種方式或活動來哀悼,哀悼對象不確定,比致哀要嚴重,比如下半旗志哀。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致哀”是專指個別的某一次的哀悼行為,“志哀”則是集體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從象征意義來看,“志哀”的意思比“致哀”更深一層,心更真,情更切。志哀不僅是悼念死難者,更能體現出讓生者記住、給生者鼓勵與勇氣。
此外,從《現代漢語詞典》上的解釋來看,“志哀”中的“志”做動詞講。而致哀,富含深切同情的意思。為此,我們不妨這樣理解,當確切知道被哀悼者時,使用“致哀”二字,否則應使用“志哀”;國之大事用志哀,比如我們集體哀悼“5·12”地震中的遇難者;對象為物用志哀,對象為人用致哀。
由此看來,對于這些被人盜走的并蒂蓮,是一個不確定的對象,因為你不能說是哪朵并蒂蓮。更何況,并蒂蓮為物,因此,用“志哀”一詞是非常恰當的,這樣顯得更隆重,更能體現一種人文精神。(孫廣勛)
【編輯:董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