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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大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2005年5月19日
今年,江西省國資委加強了對企業(yè)重大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對出資監(jiān)管單位單項投資達到凈資產10%以上,或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投資項目實施專項備案管理,同時實行重大投資項目季報制度,動態(tài)掌握重大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以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江西省國資委要求,各出資監(jiān)管單位應在項目實施前15日,將經董事會或相應決策機構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家論證意見、董事會或相應決策機構的決議、表決情況或政府批文、有關合同、有關合作單位的資信情況等,報省國資委備案;需報國家或省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重大投資項目,在上報國家或省政府有關部門的同時,應報送省國資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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