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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為加速“大珠三角”融合提供契機
2003年12月23日
綜合開發(fā)研究院(中國·深圳)副秘書長、經濟學博士郭萬達表示,對于珠江三角洲地區(qū)而言,《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為“大珠三角”加快經濟融合提供了大好時機。 郭萬達用三條理由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其一,CEPA提供的是一個“制度”資源。CEPA提供了相當重要的經濟制度框架,是對“一國兩制”政治架構的積極補充。CEPA關于香港公司的界定、原產地原則、零關稅、18種服務貿易的市場準入等,都可以看成是“技術”問題,而這種“制度”框架所提供的合作空間,比這些“技術”問題要重要得多,所以說CEPA是“制度重于技術”。 其二,CEPA提供了一個跨境次區(qū)域經濟合作或次次區(qū)域經濟合作的機會。在一個主權國家,不同的法律制度和不同的關稅制度下,如何開展經濟合作是一個新問題,F(xiàn)在有了CEPA,使建立深圳與香港的共同市場,加速促進深港經濟的融合,形成事實上的“深港都市圈”或“深港共同市場”有了制度依據(jù)。 其三,CEPA為珠三角提供了成為區(qū)域經濟合作的信道,打通了CEPA與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接口。CEPA推動了“泛珠三角”的合作,使“泛珠三角”成為CEPA與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重要合作紐帶。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建設,瀾滄江-湄公河“黃金水道”、中緬公路、泛亞鐵路的建設,廣東獲得空前的向西、向南拓展的經濟腹地與發(fā)展空間,因此提出“泛珠三角”的區(qū)域經濟合作計劃,區(qū)域包括香港、澳門與福建、江西、廣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貴州和廣東九省、區(qū)!按笾槿恰焙汀胺褐槿恰钡暮献鳎赡艽蛲–EPA與東盟自由貿易區(qū)之間的經濟聯(lián)系。 在言及如何利用CEPA加速“大珠三角”的融合時,郭萬達認為,要在珠三角經濟區(qū)內與香港建立“更更緊密的經貿聯(lián)系”。這種聯(lián)系可以考慮在整個珠三角與香港之間建立,也可以讓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分別與香港簽署全面合作協(xié)議。 郭萬達還提出,要充分利用CEPA關于投資貿易便利化的內容,加快深港經濟的融合,使之成為珠三角經濟融合的“突破口”。他認為,CEPA第三部分即投資貿易便利化的內容與珠三角關系更為密切,對珠三角尤其是深圳的經濟發(fā)展關系更為密切。因此,應研究如何善用CEPA第三部分的內容,加快深港的經濟融合。(來源/新華網,作者/李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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