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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層次人才生活津貼開始申報
華聲報訊:福建省2005年上半年高層次人才生活津貼申報工作已經(jīng)展開,各單位申報材料應于8月31日前上報省人事廳專家工作處。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2005年上半年享受高層次人才生活津貼申報對象為:(1)2005年1-6月從省外、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2)2000年5月20日-2004年12月31日從省外、海外引進但尚未申報生活津貼的高層次人才;(3)在省內單位間新調入的原已享受生活津貼的高層次人才。 根據(jù)福建省規(guī)定,凡是引進到該省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在閩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以下高層次人才享有生活津貼待遇: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國家人事部“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獎章”和一等功獎勵的獲得者,國家人事部表彰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等,以及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和具有博士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省級以上學位委員會評審、認定的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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