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華僑、外籍華人專家來華定居工作有何政策?
答:我國對華僑、外籍華人專家回國定居工作的政策有:
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財政部《關于來華定居工作專家工作安排及待遇等問題的規(guī)定》;
1995年人事部、國家教委、外交部《關于回國(來華)定居專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0年人事部《關于鼓勵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的意見》;
2007年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等16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
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海關總署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有關入出境及居留便利問題的通知》;
2012年中組部、人社部、公安部、外交部、外專局5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提供簽證及居留便利有關問題的通知》。(摘自國僑辦僑務干校編著《僑務政策法規(guī)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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