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館提醒在波蘭中國公民關注簽證、居留解決辦法
中國僑網4月4日電 據(jù)中國駐波蘭大使館網站消息,2020年3月31日,波蘭《防控新冠疫情及其它傳染病特別措施法》修正法正式實施。該修正法規(guī)定了針對憑有效簽證、居留許可、免簽政策在波合法居留,且居留期內恰逢3月14日宣布進入流行病威脅狀態(tài),并仍在波逗留的外國公民的特殊解決辦法。駐波蘭使館提醒在波中國公民關注以下信息:
修正法規(guī)定,在取消最后一個緊急狀態(tài)(流行病威脅或流行病狀態(tài))之日起30日內:
——流行病威脅或流行病狀態(tài)期間,外國公民憑國別簽證和居留許可獲得的合法居留到期后,可依法延長;
——關于申請居留許可、延長簽證或延長免簽居留期等材料的提交日期,可依法延長;
——已簽發(fā)的工作許可、季節(jié)性工作許可及外國人工作證明的有效期,可依法延長。
此外,在取消最后一個緊急狀態(tài)(流行病威脅或流行病狀態(tài))之日起30日內,以下日期將推遲:
——外國公民離開波蘭的日期;
——符合規(guī)定的外國公民自愿返回波蘭的日期。
上述問題有關技術和法律方面的詳細信息可登陸外國公民事務局網站查詢:
https://udsc.gov.pl/epidemia-koronawirusa-specjalne-rozwiazania-dla-cudzoziemcow/
有關延長簽證、居留許可有效期問題,系外國公民居留地所在省省督職權范圍。簽證、居留卡到期人員可提交延期申請材料,但不得遲于在波合法居留期屆滿之日。合法居留期最長至取消最后一個緊急狀態(tài)(流行病威脅或流行病狀態(tài))之日后第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