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加使領館對已接種中國疫苗人員提供赴華簽證便利
中新網多倫多3月17日電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fā)布的最新通知表示,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自3月15日起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赴華簽證便利。
根據通知,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滅活疫苗并按規(guī)定間隔打完兩針,或者接種中國生產的其他類型單針疫苗滿14天的簽證申請人員,可享有以下便利:
一、赴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活動(如工作、商貿、訪問等)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疫情前要求準備簽證申請材料。
二、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赴華人員簽證審發(fā)范圍。適用人群包括: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赴華事由包括:家庭團聚、贍養(yǎng)、探親、赴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
三、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中國國內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申辦商貿類簽證。獲發(fā)簽證后,須持有效護照和簽證入境。
使館通知表示,符合上述三類情形的簽證申請人,必須事先與在加拿大的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聯(lián)系(www.visaforchina.org)。簽證申請中心確認同意受理后,再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中國駐加使領館頒發(fā)簽證,即可憑新簽證赴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