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投資移民:小心“黃金簽證”變“黃金陷阱”
中國僑網(wǎng)10月14日電 據(jù)法國歐洲時報網(wǎng)報道,由于尚未走出經濟危機陰影,歐洲國家政府為中國百萬富翁及其他出手闊綽的人士提供了一種通過購房換取的“黃金簽證”居留許可,以吸引他們的投資。
FT中文網(wǎng)報道稱,在這一潮流中,葡萄牙走在了各國的前面。自2012年以來,該國頒發(fā)了1360份這類簽證,其中1100份發(fā)給了中國公民,占該類簽證總數(shù)的81%。希臘、拉脫維亞、西班牙及其他受到金融危機打擊的歐元區(qū)國家也實行了類似制度。本來小眾的歐洲移民則逐漸進入了人們的視線。
不過,隨著歐洲移民興起,眾多問題也隨之而來,許多注意事項需要購房者一一厘清,否則,“黃金簽證”則會變成“黃金陷阱”。
購置房產,法規(guī)、項目需留心
西班牙去年開始實施的50萬歐元投資移民政策,目前已經發(fā)放簽證百余張,華人是其中的主體之一。不過,西班牙華人律師季奕鴻表示,華人在購房時常常因不清楚該國法規(guī)而遇到困難。
據(jù)西班牙歐華網(wǎng)報道,根據(jù)該國投資法案的規(guī)定,申請投資移民簽證購買的50萬歐元房產不可以包含貸款金額。如果購置房產超過50萬歐,但原房主仍有貸款未還,則需要在簽定正式買房公證的當天將貸款付清,同時做出一份償清貸款的公證書并且在相關政府部門登記,簽證時將多份證明文件一并送到領事館才能避免出現(xiàn)問題。
另外,在西班牙購房需先后簽訂定金合同(Contrato Privado)——通常是先交10%的房款把自己看中的房產給預定下來,以及正式購房公證書(Escritura Pública),需要在公證處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并且付清余款。通常的做法一般是在定金合同簽訂后的30天內需要付清余款并簽訂正式合同。
對于廣大中國投資者來說,需要30天內付清房屋尾款的合同并不適用。因為中國大陸對外匯匯出進行管制,西班牙對外匯入境也要進行管制,在雙管制的情況下,30天通常難以走完所有程序。根據(jù)西班牙民法規(guī)定,如果一份有效的定金合同提及需要在30天付清余款,購房人如果無法在30天內履行合同,則屬于單方違約,10%的定金則很有可能被吃掉。
而在葡萄牙,房產項目里則常常藏有貓膩。據(jù)北京搜房網(wǎng)報道,由于葡萄牙國內在建項目稀少,目前進入到國內的項目多數(shù)是二手房。這些二手房通過葡萄牙本地的房地產中介進入到中國,再與中國移民機構達成合作推向移民市場,容易產生價格虛高。如葡萄牙里斯本房價均價大約在每平方米2500歐元至3000歐元,而在中國則賣到高達每平方米5000歐元左右。
還有一些小開發(fā)商為了搭上“黃金移民”計劃這趟便車,更是匆忙推出了一些新籌備(甚至是虛擬)的項目,一旦這些項目銷售不理想的話,恐怕隨時都會夭折,而令投資者白白遭受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