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財政部計劃對海外人士在澳售房征預扣所得稅
中國僑網(wǎng)11月5日電 據(jù)澳洲網(wǎng)報道,為擴大政府稅收,澳大利亞財政部針對在澳出售250萬元(澳元,下同)以上房產(chǎn)的海外人士提出新的稅收制度,即海外人士在出售房產(chǎn)前,先按照房產(chǎn)價格10%的金額向稅務局繳納“預扣所得稅”。
財政部近日公布了一份文件討論新稅收制度的可能性。據(jù)悉,這項措施是對海外居民資本收益稅制度運作的“回收機制”。
不過澳洲人依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從海外人士手中購入房產(chǎn),也可以自行判斷交易中的房產(chǎn)是否為“澳洲應稅房產(chǎn)”。
此項措施是前任工黨政府在2013至2014年預算案中宣布的,而2013年11月阿博特政府則表示將重啟此項計劃。
這意味著從2016年7月1日起,海外人士若想出售價格超過250萬元的房產(chǎn),都需要繳納10%的“預扣所得稅”。因此本地買家也不得不像收稅員一樣嚴格記下這些收稅規(guī)則,以確定他們希望購入的房產(chǎn)是否屬于此列。
財政部對此解釋稱,澳洲歡迎海外投資,不過有些海外人士并未按照應繳納規(guī)則繳稅。財政部的一份討論文件中稱:“從海外人士手中征稅存在困難,特別是在海外人士與澳洲聯(lián)絡極少或全無聯(lián)系時,他們根本不會提交納稅申報單?!?/p>
部分海外人士在出售房產(chǎn)后不會繳納資本收益稅,因此這一新計劃則是為了對此項漏洞進行彌補。同時為了降低成本,政府所提出的“預扣所得稅”并不適用于價格不足250萬元的房產(chǎn),不過地皮交易不被算在此列。
財政部上周公布的文件中包括,如何貫徹這一策略的計劃,并探討了提前扣留10%所得稅的困難性。
據(jù)悉,澳洲目前實施的海外人士資本收益稅制度于2006年推出,根據(jù)現(xiàn)行制度,除非海外人士出售的房產(chǎn)是“澳洲應稅房產(chǎn)”,不然他們往往會忽視應繳納資本收益稅的問題。(曹子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