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加學生林俊被害案陪審團征詢法官 問精神病界定
中國僑網(wǎng)12月19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蒙特利爾華裔學生林俊被殺害肢解案,陪審團退庭商議未有裁決,卻有1個問題,需要法官指引。
男子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涉嫌在2012年5月殺害和肢解林俊,被控一級謀殺,以及4項控罪。
馬格諾塔已承認殺害和肢解林俊,但不承認控罪,他的理由是他有精神分裂癥,犯案時不能分辨是非,不需承擔刑事責任。
8女4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天,在17日正式征詢法官的意見。他們要想知道,從法律觀點看,人格紊亂算不算精神病。
他們問道:“依據(jù)法律,人格紊亂算不算精神???”
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法官庫爾諾耶(Guy Cournoyer)回答說“是”,陪審團繼續(xù)商議。
法官提示陪審團,他們商議案件,應集中精力,查看不需承擔刑事責任的理由。
庫爾諾耶也說,陪審團要回答兩個問題,才能接受精神病抗辯。首先,馬格諾塔在犯案時患上精神病的機會較大?其次,他患上這病,已失去分辨對錯的能力?
控方說,這宗罪案有預謀,經(jīng)過深思熟慮。馬格諾塔犯案后,用多種方法隱藏行蹤,逃避警方,這樣的表現(xiàn)與精神病患者的不一致。
檢察官布錫萊勒(Louis Bouthillier)說,馬格諾塔的精神分裂癥是誤診,他可能有人格紊亂癥,才會有醫(yī)療和行為問題。
法官提示陪審團如何判案,可考慮4種判決,裁定馬格諾塔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二級謀殺或是誤殺;裁定他精神有問題,不需負刑責。
陪審團16日退庭商議,此前出席40天聆訊,聽取66名證人的證供。他們要考慮數(shù)百頁醫(yī)療文件、專家報告,以及在蒙特利爾、歐洲搜集的實物證據(jù)。此外,陪審團須作出5項意見一致的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