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華裔司機為還債自導自演劫案 被警方識破

中國僑網11月2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報道,馬來西亞31歲羅里(車)華裔司機為了償還拖欠追債人的約2000令吉,變賣所運載的輪胎及輪圈,然后謊稱遇劫,在向警方報案時,被警方慧眼識破,露出馬腳,當場被捕。
警方在錄口供時,發(fā)現(xiàn)案情可疑,進一步嚴查證實是報假案,當下拘捕,并于11月1日早押往法庭申請扣留令,獲得延長扣留4天。
古來警區(qū)主任拉薩1日發(fā)文告說,華裔嫌犯剛在該家公司工作才兩個月,10月31日下午1時30分,嫌犯開著公司羅里(車)運載輪胎及輪圈。
“嫌犯聲稱,從古來朝往哥打丁宜方向行駛時,有兩名駕駛同樣白色羅里的陌生印裔‘匪徒’阻攔去路,其中一人持折刀,威脅交出車鑰匙?!?/p>
他指出,嫌犯稱遭折刀割傷雙手,情非得已下,只好聽從指示,讓對方開走羅里(車),之后便通報雇主。
他說,嫌犯雇主不疑有詐,使用車輛定位導航系統(tǒng)尋車,在泗隆油粽園尋獲羅里(車),不過羅里(車)上的貨物已不見蹤影;嫌犯的私人物品,包括300令吉和銀行提款卡,也不翼而飛。
拉薩說,當天傍晚6時31分,嫌犯到古來警局報案,警方隨即展開調查,懷疑案中有詐,立即扣留嫌犯助查。
他指出,經過一輪盤問,嫌犯承認為了償還約2000令吉欠債,虛構劫案騙雇主,不過變賣后的錢,卻分文未收。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蓄意提供假情報)條文,調查此案。
今年首10個月,古來警方接獲38宗報假案,其中33宗被提控,1宗列為“沒進一步行動”,其余在調查中。
報假案的刑罰,為最高監(jiān)禁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