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法學專家:僑務領域立法應與時俱進,更接地氣
中新網(wǎng)北京9月9日電 (記者 冉文娟)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這是中國第一部以歸僑僑眷為保護對象的專門法律,迄今已30年。
華僑大學教授、僑務法研究中心主任張國安接受中新網(wǎng)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部法律的實施為維護歸僑僑眷權益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也讓僑務工作自此走上了法治化軌道。他同時表示,30年過去,僑務領域立法應與時俱進,更接地氣。
法律草案曾八易其稿 施行后兩次修訂
中國是世界上僑民最多的國家。當前華僑華人數(shù)量已超過6000萬,歸僑僑眷數(shù)量超過3000萬。廣大僑胞們在中國革命、建設、發(fā)展各個階段都做出了重要貢獻。
張國安介紹,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國家對僑務法治建設愈加重視。1985年,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兼華僑委員會主任委員葉飛提出要把僑務立法工作作為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工作重點。1986年,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成立“研究僑務立法工作小組”,自此開啟了歸僑僑眷權益保護立法的進程。
張國安表示,由于僑務立法涉及面廣且政策性強,立法難度較大。該法草案前后經(jīng)過了八次修改方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法律條款中對歸僑僑眷的經(jīng)濟財產(chǎn)權、文化教育權利、勞動就業(yè)等都做了具體的規(guī)定。
2000年,《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了歸僑僑眷權益保護相關內容,如投資興業(yè)、慈善捐贈等。2009年8月,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再次對《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進行修訂。
“法律的出臺體現(xiàn)了黨和國家對歸僑僑眷權益的關心和愛護,也使得僑務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軌道?!睆垏舱f,《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貫徹了《憲法》中保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精神,也體現(xiàn)了黨和國家長期以來對歸僑僑眷實行的“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jù)特點,適當照顧”的16字方針。
僑益訴求日趨多元 僑務立法應與時俱進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頒布的30年,也是中國不斷深化改革開放的30年。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的步伐不斷深化,海外華僑、歸僑僑眷數(shù)量增多,其對自身權益的訴求也日趨多元。
“當前世情、國情、僑情發(fā)生深刻變化,僑務領域法律也應該與時俱進,更接地氣?!睆垏舱f,涉僑法律制度和工作機制有待細化,僑胞們多樣化的權益訴求亟待通過法律予以保障。
一部《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在過去30年間是廣大歸僑僑眷維護自身權益的“利器”。但由于中國目前在國家層面僅有此一部僑務領域專門法律,導致現(xiàn)實中涉及華僑權益保護的規(guī)定既欠缺專門法律依據(jù)引導,又因出處不同存在執(zhí)行難的尷尬。
近年來,中國從未停止對華僑權益立法的探索。2015年7月,中國首部華僑權益保護地方性法規(guī)《南京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實施。當年10月,《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施行,這是中國首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省級綜合性地方法規(guī)。此后,江蘇、福建、貴州、上海等僑務資源豐富的地區(qū)相繼出臺華僑權益保護法規(guī)。這些法規(guī)就華僑政治、人身、社保、教育、財產(chǎn)等多方面權益做了具體規(guī)定,更注重可操作性,提供全方位“護僑”服務。
張國安全程參與了《福建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的制定過程。他表示,地方先行先試為國家層面立法奠定了基礎。但在條例制定和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待破解的難題。
當前,華僑權益保護立法已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中的“第三類項目”——經(jīng)研究論證,條件成熟時,可以安排審議。張國安相信,廣大僑胞所期盼的華僑權益保護法孕育出臺不會太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