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非遺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保護傳承非遺文化
本報訊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在適應社會新形勢的基礎上,對廣西過去10多年的非遺保護工作經驗和做法進行了總結,并以立法形式加以固定,為更有效地保護和傳承廣西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jù)。
據(jù)介紹,該《條例》將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相關的工具、場所等也納入了保護范圍,規(guī)定應針對不同性質和生存狀態(tài)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重點保護、搶救性保護、生產性保護等不同的保護手段和措施,并強調設立非遺保護專項經費,為非遺保護提供經濟保障,同時還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參與開展非遺保護、研究和傳播等。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文化廳副廳長唐正柱表示,廣西近期將進一步做好《條例》的宣傳和學習工作,加強各級政府、文化部門、社會群眾對該條例的認識,形成良好的保護氛圍;切實落實好《條例》的施行,規(guī)范非遺名錄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管理,加強對研究成果的利用,并構建經費、人才等保障機制;同時加大對各市縣非遺保護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郭凱倩)









